2026年9月29日,本所党支部召开“树立正确政绩观”专题学习交流会。本次会议是党支部贯彻党内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活动的复盘和总结。会议围绕“何为正确政绩观、何以偏差错位、如何践行笃行”三个板块展开,党支部委员、支部党员参加。

会上,党支部书记唐勇向参会党员通报了自3月份以来,支部开展的各项学习、培训活动。党支部副书记吴昊,带领参会党员重温习近平总书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要论述,强调正确政绩观归根到底回答三件事: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根本标尺,既讲“功成不必在我”,也讲“功成必定有我”,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在对照检视环节,支部梳理了急功近利、弄虚作假、脱离实际、只顾眼前等错误表现:重显绩轻潜绩、重数字轻实际、拍脑袋决策、不计长远成本。落到律师行业,就是警惕“重业务轻服务、重收益轻担当”。

自由交流中,大家结合自身体会分享感悟:支部宣传委员杜骏说,正确政绩观强调做实事,出实绩,因此工作中更多要思考如何办实事,而不是彰显自己的功绩;支部纪检委员于元良说,政绩观结合律师行业来理解,要求党员律师务实办理好每一个案件,以实际工作参与中国法治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还应该积极参与法律公益活动,服务于人民。其它党员律师也各自发表了感悟。
最后党支部书记唐勇,总结发言,对于全体支部党员提出要求。首先,需要深入学习正确政绩观的含义和意义,其次党员律师在实践中,把正确政绩观融入每一次接待、每一份文书、每一场庭审,守政治方向、守专业底线、初心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