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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动态

金石律师事务所集中业务学习—于元良律师案例分享交流

2023-08-25 浏览次数:246

2023年8月25日13:30,8月的金石律师事务所集中业务学习,由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于元良律师,为律所同仁进行案例分享和交流。

于律师分享的第一个案例涉及返还原物纠纷,当事人一审败诉,二审委托于律师办理。于律师经过接待当事人、申请阅卷、约谈证人等方式充分了解了案件的细节,于律师将特定时间段内发生的重要事实以时间轴的方式进行了整理,证明了一审法院事实认定的错误,并发现了一审就部分事实查明不充分的问题。二审中,于律师积极与法官进行沟通,法院取消了书面审理的决定,开庭进行全面审理。在事实面前,一审原告自知维持一审判决无望,为保留一份亲情,于律师的当事人接受由二审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一审原告接受了于律师提出的调解方案,结果基本等于改判支持于律师的当事人。于律师的当事人对于案件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到事务所赠送锦旗,感谢于律师。

于律师分享的第二个案例涉及离婚诉讼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多个案件交叉进行的情况,多条战线同时进行,争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离婚诉讼一审驳回于律师当事人部分起诉的情况下,当事人采纳于律师的意见坚持上诉,二审中法院采纳了于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的判决特别写明“本院认为,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本案所涉两套房屋均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购置,亦未见证据显示该两套房屋存在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因此,一审法院应当对财产性质进行认定,如属于非约定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则系法定共有的情形,不属于相关规定所针对的确权诉讼,而是对共有物进行分割的析产诉讼,应当进行实体处理。一审该项处理不妥,本院予以明确。但是,本起离婚诉讼中,已经处理了婚姻关系和其他财产,当事人亦未针对已经处理的内容提出上诉。如果径直将本案发回重审,将导致对当事人无异议的内容重新审理,发生程序空转,徒然延长婚姻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不确定性,并不符合当事人的利益,亦产生司法资源的浪费。因此,本院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维持一审判决,当事人可就该两套房屋另行诉讼要求分割。”避免“程序空转”被写入二审判决,为基层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给出了指导裁判标准,也为当事人此类案件的处理路径指明了方向,节省了司法资源。

于律师带来的第三个案例是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从2014年被起诉查封资产,2017年下半年一审败诉,需要向原告支付6000多万元,于律师二审接受委托代理该案件。历经原审判决被二审撤销发回重申、重申一审于律师当事人胜诉、重审二审维持原判,案件至2023年取得二审生效判决,于律师当事人避免6000多万元损失。该案件跨度时间长,十分曲折,充满波澜,但也有奇遇。在这个案件的分享过程中,在座的律师都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对这一案例进行分析,让这一成功的案例在讨论的过程中迸发出思想的火花。

案例四,于律师主要集中于探讨企业破产后追缴股东出资纠纷,于律师通过公司设立后股权未转让的抽逃出资案件、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抽逃出资案件、公司股权发生转让且董监高协助抽逃出资案件,从简单到复杂,讨论了抽逃出资的有关案例,引发了大家对出资加速到期、善意第三人、受让股东的注意和审查义务、公司董监高的责任的热烈讨论。

于律师分享的案例中的理论和实务经验对于大家办理案件具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案件也充分了趣味性,本次案例分享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整场分享活动,大家积极踊跃参与讨论,对每一个案例都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探讨,大家都受益匪浅。本次案例分享的顺利进行,将会推进金石律所日后开展更多的案例研讨会、分享会,促进彼此经验的交流与学习,对金石律所的整体水平以及律师的个人业务能力的提高大有裨益。金石律所众律师会始终脚踏当下,着眼未来,提高相关专业水平,为每一位客户带来更加优质服务。

 


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68号东方金融广场B座25层
电话: +86-21-68755522 6875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