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2025年解释”)已于2025年4月26日起施行。该解释具有法律拘束力,统一并取代了此前2004年、2007年、2020年相关司法解释及2005年相关批复,成为今后认定知识产权犯罪的主要司法依据。
本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如下:
知识产权保护是当前政府工作重点之一。2013年至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起公诉69100余件。由于该领域侵权仍易发多发,且犯罪呈现新型化、复杂化、高技术化等特征,2021年3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相关罪名作出重要修改。为统一司法标准、指导办案实践,最高法、最高检制定了本解释,以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
该“2025年解释”的主要内容:共31条,具体分为五部分:
1 商标犯罪相关规定。
2 假冒专利罪相关规定。
3 著作权犯罪相关规定。
4 商业秘密犯罪相关规定。
5 知识产权犯罪共性问题的规定。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配套发布的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适用争议问题。这些典型案件的发布将帮助各地各级法院对该“2025年解释”相关规定的正确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