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涉刑案件历来是令管理人头疼的问题。取证难、定性难、立案难长期困扰着管理人。本案管理人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成功向检察机关提起法律监督并获受理。
债务人系本市国资系统所属企业。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债务人与东北某公司的一系列案件中,可能存在虚假诉讼、违法执行、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由于涉及多起案件,不同案件之间又连环相扣,不仅案情复杂,时间跨度也长。为厘清相关的法律关系及案件事实,管理人通过调取相关案卷材料、民事诉讼、走访有关人员等方式从堆积如山的材料中抽丝剥茧,还原了基本事实,并亲赴东北取得了关键证据。
管理人及时向法院和管协汇报了相关情况,并按照相关机制向检察机关提起法律监督。上海市铁路运输检察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与管理人一起研究材料、分析案情并逐级汇报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经研究,市检察院认为管理人的申请符合立案条件,指令市检三分院立案受理。
本起案件系本市范围内第一批由管理人提起的涉破产法律监督案件。由法院监督、检察院指导、管协保障、管理人落实的工作模式效率高、效果好,取得了债权人、债务人均满意的双赢效果,可以说对本市管理人履职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